美国国税局发布针对住宅建筑商的能源效率税收抵免
美国国税局根据 2005 年能源政策法案提供了有关节能住房信贷的新指南。 绿色商务编辑国国税局根据 2005 年《能源政策法》提供了有关节能住宅信贷的新指南。根据该规定,建造合格新节能住宅的合格承包商可能有资格获得最高 2,000 美元的信贷。该抵免适用于所有新房,包括按照联邦活动房屋建筑和安全标准建造的活动房屋。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房屋就有资格获得信贷: 它位于美国; 2005年8月8日后基本竣工; 符合法定节能要求,并且 于2005年12月31日之后、2008年1月1日之前从符合资格的承包商处购买,用作住宅。 一般来说,为了满足节能 币安应用用户数据 要求,房屋必须经过认证,提供的供暖和制冷能耗水平至少为活动房屋的 30% 至 50%,低于活动房屋的其他房屋为 50%。按照 2003 年国际节能规范 2004 年补充标准建造的类似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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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还必须改进建筑围护结构组件,使供暖和制冷能耗水平至少比同类住宅低 10%。 活动房屋也可以通过满足能源之星标准来获得该信用额度。 如果现场建造的房屋相对于国际节能规范标准减少 50% 的能源消耗,则有资格获得 2,000 美元的抵免额。 活动房屋有资格获得 1,000 美元或 2,000 美元的信贷,具体取决于所实现的节能水平。该指南提供了有关建筑商必须完成以获得信贷资格的认证流程的信息。该指南还提供了可用于计算能源消耗以获得认证的软件程序的公开列表。 在此处下载建造节能住宅(活动房屋以外)的信用指南 (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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